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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接到了一通電話
是台北法院打來說我有一張存證信函沒有領取
一問之下內容是我在94年12月10日時跟國泰世華銀行申請了一張現金卡
積欠了9萬多元的債款沒有繳交
我ㄧ聽之下嚇了一跳
我想我根本沒有跟國泰世華銀行有任何網來丫
更何況有的話應該也會接到帳單呀
可是我都沒有
我便請法院的人跟我說明我該如何做才好
她叫我跟台北刑事局的人連絡
結果一連絡原來我的身分被盜用了
他還問我認不認識一個叫做江某某的人
我說我不認識
他說這位是今年二月剛破獲的詐騙集團人員之ㄧ
還好現在已經備案了
不然扯上的可是刑事案件ㄋ
歹誌很大條咧
現在台北刑事局正在幫我查我所有的銀行帳號
看看有沒有被拿去當人頭帳戶洗黑錢
哇勒~~~~真是令人驚訝呀!!!

社會真是給他黑暗呀....
請各位朋友小心不要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別人用
或是身份證影印本隨便給人
要的話也要簽名蓋章順便寫下是做何用途喔
不然歹誌很大條喔
是刑事案件喔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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